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决定》强调,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,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。“芳叶新林催陈叶,流水前波让后波。”怎么选干部、选什么样的干部,历来是一件大事。干部的“进退留转”是常态,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,既是事业的需要,也是群众的期盼。因此,各地区要鲜明亮出“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”的用人导向,真正引导干部在“能下”中驱动“争上之心”,奋力营造“比拼赶超”的积极氛围。
敲响“能下”信号钟,用鞭策驱动干部“争上之心”。“水激则石鸣,人激则志宏。”推动干部“能上能下”关键是要解决“能下”的问题,诚然“人往高处走”是干部内心的期望,职务的调整更涉及切身利益,一谈到“要下”干部心里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想法,如何转变固有思维、破解老旧观念,还得在宣传上、思想上、沟通上“加把劲儿”。因此,各地区各部门要时常敲响“能下”的信号钟,把《决定》的核心思想搞清楚弄明白,努力让干部改变“上荣下辱”“下必有过”“下后无为”的看法,真正表明干部的职务调整是“常态”,“上”必须有为、有担当,“下”也务必有改变、有成长,只有深刻认识“优秀者优先、能干者能上、有为者有位”,方能在“上”的动力和“下”的压力中驱动“争上之心”。
把稳“能下”考核关,用公正驱动干部“争上之心”。“治本在得人,得人在审举,审举在核真。”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,要不断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,考准考实干部表现,真正实现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。在现实工作中,个别干部怕的不是“下”这件事,而是对“不公平”的考核、“不公正”的评估心怀抱怨,如果不能做到让“当事者服气”,就会让“能下者生气”,久而久之自然怨声四起、躺平现象频发。所以各地区要把稳“能下”考核关,不仅要看干部的工作表现、干事业绩、言行举止,更要在实地蹲点调研中了解群众口碑、家庭状况、社交圈子,在立体“画像”中看到干部的优缺点,真正在时时看、细细察、久久观中进一步保证考核的精准和公正,从而驱动干部“争上之心”。
校正“能下”风向标,用厚爱驱动干部“争上之心”。“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。”《决定》印发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干部“比拼赶超”、营造“在位有为”的积极氛围,而非单纯的“为上而上、为下而下”“上、下”并非硬性指标,而要契合地区发展状况和事业所需。如果各部门简单采用“一下了之”,就容易打击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产生“破罐子破摔”的消极想法,不仅有悖于《决定》的初心,更易造成“一下再下、下则无为”的恶性循环,真可谓“得不偿失”。因此,各地区要用心校正“能下”风向标,把“严管厚爱”的力量传递出去,对于不适任的干部,既要把“谈心谈话”放在前面,用诫勉之心引导干部回到“正轨”,同时也要打开“向上”通道,给予机会给改正错误的干部,真正用厚爱驱动干部“争上之心”。(弥渡县德苴乡党委 高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