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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理论

广东省军业科技院: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

浏览:39391 次 发布时间:2022-11-04 17:14

       法治是文明的基石,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紧密相关。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,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,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,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。

      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,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,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

        党的二十大报告23次提到“法治”,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的高度重视。法治反映了人类文明社会法律制度成长与变迁的基本目标,体现了社会主体从事法治改革的价值理想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        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建设法治中国,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坚持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,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,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,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。

        法治兴则民族兴,法治强则国家强。法治与国家前途、人民命运息息相关,是治国理政、实现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,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。(供稿:广东省军业科技院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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